3月9日下午,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新聞中心舉行“人大立法和監督工作”採訪,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法工委、預工委負責同志接受中外記者採訪。
在發佈會上有記者提問説,有港區的人大代表提了一個建議,希望在當前金融危機的情況下,能夠在執行《勞動合同法》的時候有彈性處理。比如在加班工資等方面不要“一刀切”,因為很多的中小企業面臨著很多困難。該記者還提出,《勞動合同法》會不會因為當前的經濟環境而進行修改,如果不修改的話,在執行方面會不會有彈性?針對這些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給予了回答。
她説,《勞動合同法》是從2008年1月開始實施,從1月到9月,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所檢查到的情況,這部法律實施的狀況是很好的,主要體現在多年來困擾勞動者,實際上是困擾雙方的問題,比如説勞動合同短期化、有勞動沒合同、勞動者權益得不到保障等,這樣的問題得到了非常大的改變。
她説,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得到的情況,1月份到9月份規模以上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達到了93%,這是相當高的一個數字。我可以告訴大家,在這之前,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我們的勞動合同簽訂率是不足20%,從不足20%一下子大幅提升到了93%,這是非常説明問題的,説明大家接受這部法律,勞資雙方勞動合同意識都有顯著的提高。和勞動合同相關的另一個問題,就是隨著勞動合同簽訂率的提高,社會保險資金的積累也大幅地增加,這對於我們提高抵抗風險的能力是非常有作用的一個舉措。
最後她説,9月份之後有國際金融危機,金融危機是從美國的次貸危機開始的,之後就蔓延,它對我們勞動合同法實施的最大衝擊在於,外部的需求減少了,我們外向型經濟的訂單減少了,對我們企業有一些衝擊。在這個危機的情況下,我們看到的情況恰恰相反,因為有了《勞動合同法》這樣的法律保障,雖然有金融危機,我們的勞動關係基本上還是穩定的和有序的,應該説這部法律經受住了實踐的檢驗,是經得住時間的檢驗的。在危機情況下法律實施的問題,國務院已經出臺了《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有些具體問題可以通過實施條例來解決。
責編: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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