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日,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陳嘯宏表示,《食品安全法》特別對綜合協調和部門分工進行了明確的規範,這部法律的一大特點是實行問責制,明確了各職能部門綜合管理和分段管理中的責任。據悉,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高票通過的《食品安全法》將於200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法呈現八大亮點:明確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確立安全風險評估制度、統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強化經營者的社會責任、食品添加劑必須安全可靠、對保健食品實行嚴格監管、有效處置食品安全事故、確立了懲罰性賠償制度。 中新社發 劉君鳳 攝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日電(楊晶晶)中國衛生部副部長陳嘯宏二日就多部門食品安全監管而出現的職能重疊、空白問題表示,《食品安全法》實行問責制,特別對綜合協調和部門分工進行明確的規範,將有效解決這一系列問題。
陳嘯宏介紹,從國際上看,監管體制分多部門、單部門、綜合型三種體系,目前中國實行的是多部門體系模式。中國政府根據生産經營分若干階段的特點進行監管,是發揮各部門的優勢,既體現相互分工,又能夠實現綜合協調,這也是法律的要求。
他指出,新法首先分清了分段管理的部門職責,做好了與《農産品質量安全法》的銜接。新法規定衛生行政部門作為綜合協調部門,儘量做到相互協調。同時,要明確分工,落實分段過程中各職能部門的責任。確定了責任,確定了各部門在分段管理過程中,在執行新法的過程中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和行政職能。
新法在涉及部門協調時做了確切的規定。他説,新法從不同角度強調,作為綜合協調部門應該做什麼,作為分段管理部門對具體工作又應該怎麼做。
為了避免部門職能重復或空白,新法強調了需要統一的內容。陳嘯宏以標準為例介紹,中國首先要統一標準。再有,要進一步規範檢測機構,有的事兒多部門管、多部門查,有時候可能標準還不一樣,這樣的情況可能會出現,所以針對這些問題,中國的標準和檢測方法也都要進一步明確。
這位官員認為,在整個食品安全執法監督的過程中一定要公開透明。這時候要吸收、運用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包括媒體共同關注。“發現哪兒有重復,實踐過程中大家發現了問題,提出來,我們及時改;哪兒發現有空白,我們及時彌補。”
在發佈會上,他還強調,新法實行問責制,明確了各職能部門綜合管理和分段管理中的責任,那麼就要執法過程中是否履職、履責,最後有問責制,向社會和人民群眾有一個交待。(完)
責編: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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