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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除惡全國法院三年判案929件 2311人被判重刑

 

CCTV.com  2009年02月28日 10:5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人民法院報  

    日前,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在2008年的打黑除惡工作中,全國各級法院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和刑事政策,充分運用各種刑罰手段嚴懲黑惡勢力,為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貢獻。

    據統計,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全國法院一審受理的涉黑案件共有1026件,11908人;一審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並審結宣判的案件共有929件,10868人;已審結生效的案件共有507件,4919人。其中,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的有2311人,重刑率為47%,高於同期法院判決的全部刑事案件30.61個百分點。而從2008年的情況看,全年一審受理的涉黑案件共有473件,5066人,比2007年上升了26.5%;已審結生效的案件共有273件,2774人,比2007年上升了54.24%。其中,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的有1279人,重刑率為46.11%,高於同期法院判決的全部刑事案件30.34個百分點。

    隨著人民法院打黑除惡工作的深入推進,一大批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分子依法受到了嚴懲。如,公安部掛牌督辦的黑龍江陸寶義案、遼寧宋鵬飛案等案件,已相繼作出一審判決。而湖北李軍案、安徽王義強案等督辦案件,則已分別作出了終審裁判。陸寶義、陸寶成、宋鵬飛、趙文剛、李軍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領導者及骨幹成員被依法判處死刑。其中,張振超等犯罪分子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後,已被依法執行死刑。自1999年至2006年間,以張振超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山東省煙臺市牟平區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欺壓、殘害群眾,並致1人死亡,2人重傷,5人輕傷。經山東省兩級法院審理,該案被告人張振超被判處死刑,譚寶強、隋卓輝等骨幹成員也分別被判處死緩或有期徒刑。

    該案宣判執行後,煙臺市當地群眾拍手稱快,感謝人民法院為民除害。2008年11月,被稱為“全國打黑第一案”的李軍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也已二審宣判。該犯罪組織的組織化、職業化程度很高,在武漢市作惡時間長達10年,共致5人死亡、1人重傷。該案經湖北省兩級法院審理,李軍、孫軍、陳忠橋等3名被告人依法被判處死刑,而該案其他19名被告人,除1人依法被判免予刑事處罰外,其餘18人分別被判處刑罰。該案的順利審結,不僅有力地打擊了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而且,在武漢當地乃至全國都引起了極大的反響。社會各界對人民法院的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廣大群眾配合政法機關與黑惡勢力做鬥爭的信心和決心也得以進一步增強。

    據了解,法院系統在2008年的打黑除惡工作中堅持走“審判、調研、綜合治理、機制建設均衡發展”的道路。不僅積極採取制定規範性文件、編寫指導案例等多種方式加強業務指導,有效地提升審判質效。而且還主動結合審判工作大力開展法制宣傳,幫助職能部門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的管理,不斷完善制度與機制建設,為將打黑除惡工作納入常態化、規範化的軌道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2009年,法院系統將繼續把開展好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重點工作之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懲治包括黑惡勢力在內的各類刑事犯罪,為確保社會穩定,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順利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陳永輝)

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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