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類疾病範圍
殘留結石及其合併症;
結石梗阻後遺疾病;
腎衰及其合併症;
術後合併症;
尿路上皮癌。
本報訊 嬰幼兒奶粉事件醫療費用報銷細則已經出臺,所有患兒到18周歲前如患殘留結石等五類疾病可獲得免費治療。昨天,北京市勞動保障局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三部門的聯合通知,有醫保的孩子醫保報銷後由中國人壽代管的“患兒醫療賠償基金”補充報銷,沒醫保的孩子直接由“賠償基金”全額報銷。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日前下發《關於做好嬰幼兒奶粉事件患兒相關疾病醫療費用支付工作的通知》,對“三聚氰胺”事件負有責任的企業出資建立的“患兒醫療賠償基金”委託給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代管,對患兒急性治療終結後到18周歲以前可能發生的與此相關的疾病給予免費治療。
據悉,相關部門首次明確了五類“與此相關”的疾病範圍:殘留結石及其合併症,如泌尿系統感染、血尿、梗阻等;結石梗阻後遺疾病,如高血壓、泌尿系統感染等;腎衰及其合併症,如高血壓、貧血等;術後合併症,如輸尿管、尿道狹窄,膀胱輸尿管返流,腹膜透析併發腸粘連導致的腸梗阻等;尿路上皮癌。三部門承諾,患兒急性治療終結後到18周歲以前,發生與食用含三聚氰胺嬰幼兒配方奶粉而致泌尿系統結石相關的上述疾病,可在兒童醫院、婦幼保健院和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治療。
具體報銷手續根據患兒是否有醫保而略有不同:參加醫保患上述疾病患兒,先到參保所在地經辦機構按規定進行費用結算,並由其開具結算清單和提供原始醫療費用憑證複印件,加蓋公章予以確認。醫療費用個人自付部分,憑醫療機構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醫療保險(或新農合)經辦機構出具的結算清單及原始醫療費用憑證複印件和責任企業《致患兒家長的一封信》、賠償金收據以及申請人身份證及其與患兒關係證明,到當地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機構報銷。
未參加醫保的患上述疾病的患兒,醫療費用先由家庭墊付,再憑兒童醫院、婦幼保健院或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原始醫療費用憑證和責任企業《致患兒家長的一封信》、賠償金收據以及申請人身份證及其與患兒關係證明,到當地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機構報銷相關疾病治療的全部醫療費用。
(《北京晨報》供稿)
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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