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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露司法考試試題答案 司法部一官員獲刑五年

 

CCTV.com  2009年02月25日 11:2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資料圖片:2008年9月20日,一名年輕的考生正在考場內答卷。當日,2000多名2009年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和其他成人考生一起走進了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考場,成為重慶首批按照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新政策參加考試的在校大學生。新華社記者 劉潺 攝

  新華網杭州電(記者 裘立華)司法部監察局監察二室原主任林建東洩露司法考試題,涉嫌故意洩露國家秘密、受賄案,23日由杭州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林建東犯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7月,為了能讓已連續兩年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都未能通過的女兒石玉丹能夠順利通過當年的司法考試,深圳某單位的石某夫婦找到老朋友林建東幫忙。

  同年7月25日至8月9日,林建東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命題工作,在現場監督時,獲取了存放試卷密碼箱的密碼,後用該密碼打開了自己負責監管的密碼箱,摘抄了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試卷(校對稿和過程稿)一至四卷的大部分試題和答案。

  同年9月初,林建東到深圳出差,在一家酒店內,採用自己口述並由石玉丹記錄的方式,將獲取的司法考試一至四卷的試題和答案洩露給了石玉丹。

  之後,石玉丹又將這些試題和答案給了自己以前的男朋友李曉亮,李曉亮又給了專門從事考試作弊活動的于樹泉。于樹泉在考試前將這些資料用QQ等方式傳遞給了寧波、金華、唐山、臨汾、北京等地的22名考生,從中非法獲利10萬餘元。

  2007年8月,準備參加當年全國司法考試的江蘇一個基層法院書記員張某經人介紹結識了林建東。同年9月8日晚,林建東在深圳某酒店內將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論述題等在內的2007年司法考試主觀題和部分客觀題洩露給了她。事後,為表示感謝,張某將1萬元存入林建東的牡丹卡內,並打電話告訴了林建東。

  9月12日左右,在張某的要求下,林建東再次將獲取的行政法試題和答案通過傳真洩露給了張某。

  同年9月12日下午,林建東向江蘇省某法律服務所主任王某洩露了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論述題等在內的2007年司法考試主觀題和部分客觀題的內容。王某順利通過司法考試後,為表示感謝,于當年12月31日專程到北京送給林建東3萬元。

  此案由高檢院交由浙江省檢察院立案偵查。偵查終結後,浙江省檢察院指定杭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2008年12月23日,杭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檢察機關指控林建東涉嫌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受賄罪。杭州市中級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檢察機關指控林建東所犯兩罪均成立,依法于2月23日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另據了解,從2007年底至去年10月,浙江省檢察機關已依法對涉及此案的于樹泉等13人分別以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提起公訴,目前法院均作出一審判決,其中于樹泉、李曉亮、石玉丹、劉振華、羅萍犯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分別被判四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非法向他人購買係國家機密的司法考試試題、答案的考生柏偉、謝靜波、張敏、施國策、蔣樂劍、倪坤、林日團、陳華鳴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分獲一年兩個月、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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