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席上的美國間諜
新中國公審美國間諜
1954年11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軍事審判庭開庭審判了兩起美國間諜案件。這兩起案件共涉及案犯22名,其中美籍間諜11名。第一起是美國人唐奈、費克圖間諜案。
1952年11月29日,24歲的唐奈和27歲的費克圖同兩名飛行員,駕駛一架隸屬於美國中央情報局的C—47型間諜飛機,由美軍在漢城的軍事基地起飛。為掩人耳目,飛機上沒有任何標誌。飛機起飛後即沿著朝鮮半島東海岸北飛,繞過地面防空火力網,趁著夜色越過鴨綠江,偷偷進入中國領空,最終目的地是中國吉林省安圖縣。此前,唐奈和費克圖曾潛入中國境內,將多名在美國駐塞班島特務機關受訓的間諜空投到中國境內,併為其空投給養。
唐奈和費克圖此行的任務,是利用“空取器”接回刺探情報的特務李軍英。“空取器”是一種升降裝置,由安裝在機身外帶滑輪的鐵臂、電動絞盤和用鋼絲聯結的鉤子組成。當飛機低速飛行時,操縱人員轉動絞盤,放下鉤子,把地面上的特務或物資鉤住,吊上飛機。利用這種裝置,飛機不著陸,就可將人員或物資回收到飛機上。
深夜,飛機到達安圖縣上空,開始搜尋地面目標。唐奈和費克圖一人操縱桿子,一人充當“絞盤手”,準備用“空取器”鉤取間諜。
就在這時,我防空火力網發現了飛機。地面炮火對空齊射,飛機被擊中後墜毀。兩名駕駛員葬身火海,唐奈和費克圖跳傘後被我軍生擒。在現場,人們從飛機殘骸內發現了卡賓槍、衝鋒槍、無線電臺、收發報機等武器裝備和間諜工具。
審判中,唐奈對“為了在共産主義國家進行恐怖破壞和武裝暴動”,在美國中央情報局接受爆破、辨認地圖、無線電等項目的間諜訓練等事實供認不諱,還當堂指認了另外幾名在日本美軍基地受訓、潛入中國的特務。
鋻於二人犯罪事實清楚,並對我國家安全構成重大威脅,軍事審判庭判處唐奈無期徒刑,費克圖有期徒刑20年。
隨後,法庭審判了美國空軍第13航空隊581空中補給通訊聯隊上校司令阿諾德、美軍第91戰略偵察中隊少校作戰官包莫、上尉機長維地等14人的間諜案。這些間諜于1953年1月12日駕駛由B—29轟炸機改裝的偵察機從日本橫田基地起飛,潛入我安東(今丹東)地區進行戰略偵察,被我戰鬥機擊落。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