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掃黃打非”辦、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整合資源,合併舉報中心
新的全國“掃黃打非”辦舉報中心今日正式開始工作,這是將原全國“掃黃打非”辦舉報中心、新聞出版總署舉報中心、國家版權局舉報中心統一合併為“全國‘掃黃打非’辦、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舉報中心”後的全新亮相。原有三個舉報電話12390、65212870、65212787 號碼不變,職能相同,統一受理舉報事宜。為鼓勵更多的人支持參與“掃黃打非”工作,還將進一步加大對舉報有功人員的獎勵,最高獎勵可以達到30萬元。
據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新聞出版總署反非法與違禁出版物司司長李寶仲介紹,根據工作需要,本著合理配置、資源整合的原則,全國“掃黃打非”辦、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近日決定將原有的全國“掃黃打非”辦舉報中心、新聞出版總署舉報中心、國家版權局舉報中心和合併為“全國‘掃黃打非’辦、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舉報中心”,由全國“掃黃打非”辦負責舉報中心的日常工作,及時受理群眾舉報並督辦落實。
今日,合併後的舉報中心正式開展工作。本著“統一受理,分頭辦理”的原則,原三個舉報電話12390、65212870、65212787 號碼不變,職能相同,統一受理舉報事宜。對已受理的舉報信息,將按類別分別交由全國“掃黃打非”辦、新聞出版總署和國家版權局辦理。其中,對於非法出版物、淫穢色情出版物、侵權盜版出版物、非法報刊及非法新聞活動、網上有害信息等“掃黃打非”各類案件,根據“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協調和轉接各省級“掃黃打非”部門及相關部門查辦,要求各地在規定時間內報案件查辦結果;對於著作權侵權案件的舉報,轉國家版權局處理;對新聞報刊單位違法活動的舉報,轉新聞出版總署處理。
李寶中指出,舉報中心承擔舉報受理、案件轉辦、匯總分析等職能。舉報受理將包括電話舉報、來信舉報、來訪舉報以及網上舉報。對於各類舉報,舉報中心將會認真、細緻地予以記錄、接待,及時將舉報材料轉送相關部門處理,並將舉報材料予以編號存檔備案,以備核查。對於一些重大舉報線索,全國“掃黃打非”辦、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將派員前往舉報涉案地區,協同地方執法機關予以先期核實,然後根據核實情況決定下一步的轉辦查辦意見。對已轉辦的重點案件,全國“掃黃打非”辦將會同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公安部等有關部門進行掛牌督辦。
在對舉報有功人員獎勵方面,全國“掃黃打非”辦、國家版權局將繼續按照2000年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財政部、公安部、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聯合頒發的《對舉報“制黃”、“販黃”、侵權盜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有關規定,加大對舉報有功人員的獎勵力度,鼓勵更多的人支持參與“掃黃打非”工作。比如,對於一般舉報有功人員,舉報非法出版活動按每案所涉及出版物經營額百分之二以內的獎勵金予以獎勵;舉報非法出版活動的生産、經營和運輸等設備的,按每案罰沒款總額百分之十以內的獎勵金予以獎勵;舉報非法從境外引進光盤生産線非法複製光盤的,按每條(含一條雙頭)15萬—30萬元的獎勵金予以獎勵;舉報採用相關設備組裝非法光盤生産線非法複製光盤的,按每條3萬元—10萬元的獎勵金予以獎勵。全國“掃黃”辦將嚴守保護“舉報人”秘密的承諾。
同時,全國“掃黃打非”辦還將根據“掃黃打非”工作不斷變化的形勢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修訂完善獎勵舉報辦法,特別是要增加對於舉報“假報刊、假記者、假記者站、假新聞”等“四假”情況以及舉報網絡非法出版和網絡制黃、販黃、傳黃等犯罪活動的獎勵措施。
(記者 文松輝)
責編: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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