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電 (唐貴江 龔宣)春節期間廣州越秀區發生的“手機爆炸案”偵破有最新進展,記者今天從廣州市警方證實,該死者是被自己私藏的仿製槍械“走火”,造成槍彈擊發,造成頸動脈等重要部位破裂大失血休克死亡。
據介紹,一月三十日事發當晚七點半,廣州越秀區東華南路某電腦商店內突然傳出一聲爆響,該店員工黃某平(男,四十五歲,廣東揭西人)應聲倒臥在地,另一員工劉某見狀立即報警並通知“一二0”急救,黃某平經醫生現場搶救無效死亡。
越秀警方接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調查,發現死者死因可疑,經過現場勘查和大量的走訪調查,以及日前對死者進行屍體解剖,並於二月九日下午對相關物證作出檢驗鑒定。
警方經綜合分析認為:事發時,黃某平與另一店員劉某正在店內清點貨物,黃某平藏在身上的裝有子彈的仿製槍械突然掉落地上造成“走火”擊發,彈頭由下而上擊穿其胸部及頸部動脈,致其失血過多死亡。
事後警方在黃某平所攜帶的隨身物品中發現多發手槍子彈,並在其的租住點搜查發現與現場所遺留的痕跡相符的物證。
對於死者私藏槍彈的來源和動機等,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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