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認罪情況:承認拿他人消費發票報賬涉嫌偽造文書罪,但不承認貪污。
偽造文書罪,最高可處5年徒刑。
南港展覽館案
臺檢方起訴部分:向力拓營造董事長郭銓慶收賄273萬5500美元(約9027萬元新台幣),協助取得南港展覽館標案。
1)泄密罪最高可處3年徒刑。
2)違背職務收賄罪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
吳淑珍認罪情況:承認收賄和洗錢,但收賄金額是220萬美元(約7260萬元新台幣),而非起訴書所指的270萬美元(約8910萬元新台幣)。
泄密罪最高可處3年徒刑。
違背職務收賄罪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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