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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辦高校大學生有醫保 重大疾病最高付20萬

 

CCTV.com  2009年02月10日 15:3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昨日下午,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宣佈,經深圳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通過了該市在校大學生納入深圳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方案,包括民辦高校在內的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7萬餘在校大學生均納入該醫保範圍。

  民辦高校大學生也有醫保

  據該局副局長黃貴權介紹,此次參加醫療保險的大學生是指由深圳市教育部門認定的在深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其中包括民辦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這樣即使是非深戶籍的大學生、民辦大學的大學生都可以參加醫療保險。

  目前,依據深圳市教育部門統計,此次涉及的在校大學生共有7萬餘人,為配合該醫保方案,深圳市財政全年將補貼520余萬元。

  交75元可享全年醫保

  依據方案,深圳在校大學生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50元,個人繳納75元,財政補助75元。在入校時由其所在學校統一辦理參保,並由學校代收個人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

  大學生參加醫療保險後,除享受現有的日常門診外,還增加了住院和門診大病的醫療保險待遇,在住院時發生的起付線以上的基本醫療費用,或者每次大病門診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內的,5000元以下部分,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80%,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部分,醫療保險基金支付85%,10000元以上部分,醫療保險基金支付90%,年度內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可達20萬元。

  對此,黃貴權指出,國家有關部門提出要進行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深圳市在大學生中一直沿用的是公費醫療方式,而隨著目前高校數量的增加,尤其是民辦院校的出現,導致大學生醫療保障工作出現一些問題,一是民辦院校沒有公費醫療,導致其在校學生沒有醫療保障;二是目前深圳市大學生的公費醫療僅限于在校醫務室的普通門診,其發生住院或患大病門診時只能依靠學校為其購買的商業保險,保障待遇較低,無法保證大學生在重大疾病方面的及時診治。

  深圳此次把在校大學生也納入醫療保險範圍,是深圳實現全民醫保之後的又一舉措,此舉結束了深圳大學生醫療保障不足的歷史。(記者劉啟達 通訊員王彤)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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