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多家外國媒體和通訊社對三鹿奶粉案開庭進行了報道,並引用《中國日報》的消息,稱田文華等直接責任人可能面臨死刑的判決。
路透社、法新社認為,三鹿“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破壞了中國製造的産品在國際上的信譽,並在全世界範圍內出現了中國奶製品召回的現象。路透社還稱,石家莊市政府在今年8月知曉三鹿奶粉可能存在質量問題後卻沒有立即報告上級部門。
美聯社在報道中指出,4名高管如果確實存在犯罪行為,那麼當局很可能對他們進行嚴厲的審判,以恢復中國食品在世界市場的信譽。法新社則認為中國在庭審報道上的謹慎態度,也説明了希望國內外受眾能夠了解政府“嚴肅處理事件”的態度。
CNN引述新華社的報道,稱中國奶製品協會相關人士在上週六表示,企業希望借由承擔鉅額賠償,來獲得受害兒童及其家庭的理解與寬恕。
美聯社則認為,“奶粉事件因為凸顯出食品安全隱患和企業、政府人員瀆職現象已成蔓延之勢,被普遍認為是國家的恥辱,11億元賠償計劃的出臺正是意圖消除這一恥辱。”
BBC介紹了這一總額為11億元的賠償方案,但同時指出,家長普遍認為落實到每個受害者身上的賠償數額太小,代理律師聲稱會繼續提起訴訟,爭取更多的補償。
法新社引用一位在法庭外等候結果的受害兒童父親的話:“我是一位農民,我沒錢支付孩子的醫療費用,我的兒子尚未康復,也沒有能力讓他得到治療。”
由於外國媒體無法進入法庭進行旁聽,他們對在法庭外圍觀的受害人親屬和律師的情況進行了大量報道。
美聯社在報道中指出,部分家長認為政府辜負了他們的信任,因為他們的子女正是由於食用了這些獲得政府安全許可的奶粉而致病甚至死亡的,此次庭審很難讓受害兒童的父母獲得安慰。
BBC也指出,三鹿奶粉案使中國乳業面臨著挑戰。
美聯社還提到,三元乳業在檢驗中因為沒有被發現含有過量的三聚氰胺,因此保證了其産品的聲譽和良好形象。(周(吉+力)人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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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