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黑龍江慶安縣法院,嫌疑人被押入法庭,4刑警涉嫌刑訊逼供致死案開審。本報記者 楊萬國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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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警察涉嫌刑訊逼供致人死亡案,歷時8年,檢察機關多次調查,未有結果;8年間,先後有來自黑龍江省主要領導和檢察系統多級領導的批示,但案件依舊塵封。結果,一位新任檢察長一個月偵查完結,最終將4名涉案警察推上審判席。
11月25日,4名涉案警察當庭全部翻供。案件愈發顯得撲朔迷離。
□本報記者 楊萬國 黑龍江綏化報道
她等著這一天,已經8年了。
11月24日,在黑龍江省慶安縣同樂鄉同樂村,84歲的苑桂芝,坐在家裏的土炕上。
窗外飄著雪,多年哭泣雙目幾近失明的她,已經看不清這紛紛颺颺的雪花。但她終於看到,兒子李福祥的死,即將有一個説法。
當日,綏化市慶安縣法院,涉嫌在8年前刑訊逼供致人死亡的該縣公安局4名警察,以故意傷害罪,在這裡被起訴。
“嫌疑人”死在刑警隊
晚上兩小時的審訊結束後,第二天早上,警察發現李福祥死了
李福祥死時正值壯年,他戴著雙銬雙鐐,死在公安局。
此案公訴方慶安縣檢察院查明,2000年3月17日,李福祥因被懷疑搶劫,被綏化市公安局(現為北林區公安局)刑拘。期間,他供述曾在慶安縣實施過搶劫殺人行為。
但此後,李福祥的口供多次變化,綏化市公安局久審不下。經過溝通,慶安縣公安局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于文卓,決定安排刑警大隊一中隊將李福祥押解回慶安縣。
5月25日下午,受刑警大隊一中隊中隊長朱松岩的指派,警察崔海龍、呂洪軍,將李福祥押解回刑警一中隊119辦公室。
崔海龍打電話向朱松岩彙報後,用手銬和腳鐐將李福祥控制在墻角的暖氣管上。晚8點左右,他吃了警察提供的一份盒飯。
吃完飯後,李福祥重新被戴上手銬腳鐐。20時30分左右,朱松岩和刑警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朱春東、警察崔海龍、范志國和呂洪軍共5人,開始審訊李福祥,由范志國記錄。
兩小時後,朱松岩決定審訊暫時結束,安排崔海龍、范志國留在119室,負責看管李福祥。
當晚,崔海龍、范志國分別在119室的上、下鋪床上睡覺。
第二天早上6時許,二人發現,李福祥死了。
檢察院首次調查
涉案警察首次接受調查時承認,李福祥是被手銬腳鐐控制,站立著接受審訊
發現李福祥死後,時任慶安縣公安局局長楊樹喜、副局長于文卓,向慶安縣檢察院報案。
2000年5月26日,慶安縣檢察院主管副檢察長張廣信,決定受理調查,並由法紀局工作人員分別詢問涉案人員朱松岩等5人。
檢察院一位不願具名的辦案人員介紹,首次調查,幾名涉案警察承認,李福祥是被手銬腳鐐控制,站立著接受審訊,不承認毆打李福祥。
第二天,縣檢察院委託綏化市檢察院技術科,對李福祥進行屍檢。當日,技術科將李福祥屍體檢材送到哈爾濱醫科大學法醫教研室,進行法醫病理學檢驗。
6月16日,哈醫大法醫教研室出具病理檢驗報告書,診斷為:病毒性心肌炎,此病變可導致急性心力衰竭致死。
10天后,綏化市檢察院下發法醫鑒定書:李福祥係病毒性心肌炎導致急性心力衰竭而死亡。
死因鑒定不同
與綏化市檢察院下發的鑒定不同,省院的鑒定有“特殊體位誘發”結論
正當這起案件即將走向終結時,李樹峰回來了。
李樹峰是李福祥的妹夫。2000年6月他從外地打工回來後,才知道李福祥死在了縣公安局。
他懷疑李福祥可能不是正常死亡,隨後向慶安縣檢察院提出申訴,並要求到省級鑒定機構重新鑒定。
在接觸過李樹峰的檢察院調查人員看來,李樹峰雖是農民,但是“腦袋很厲害”,而且他有同學任該縣公安局的領導,其一位堂哥當時是該縣副縣長,現任綏化市下屬一縣級市委副書記,“這些人都可以為他出謀劃策”。
8月11日,綏化市檢察院委託黑龍江省檢察院技術處,對李福祥的死因及死亡時間進行鑒定。
上述辦案人員介紹,8月14日,慶安縣檢察院又對5名警察進行了第二次調查,“交代事實與第一次基本一致。”
一天后,黑龍江省檢察院鑒定結論出來:李福祥係慢性病毒性心肌炎,由於特殊體位誘發致使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死亡,死亡時間為餐後3小時左右。
辦案人介紹,省院的鑒定有“特殊體位誘發”結論,“如果能一鼓作氣查下去,案子或許早就真相大白”。
但是,由於當時慶安縣檢察院檢察長李雲濤貪污被抓,案子就此擱下。
家屬接到“不立案通知”
2004年2月17日,慶安縣檢察院下發“不立案通知書”,説該案證據不足
事實上,這件案子一拖8年,曾經歷了“不立案”的波折。
2000年底,楊福生調任慶安縣檢察院檢察長。
李樹峰又來告狀。此時,他已開始接連不斷地四處上訪。
在此情況下,2001年2月和7月,檢方又進行了兩次調查。
上述辦案人稱,從2001年開始,調查開始“變質”,警察的口供變成,李福祥當時是“坐著接受審訊”。
不過,讓李樹峰沒想到的是,2004年2月17日,慶安縣檢察院向其下發了“不立案通知書”。
慶檢瀆不立字[2004]1號決定書副本稱,“李樹峰,你控告的慶安縣公安局刑警隊涉嫌瀆職、侵權一案,經本院審查認為,該案證據不足,決定不予立案”。
“這個決定書根本沒有依據任何法律條款,我不服”,李樹峰説。
2005年底,他找到黑龍江一家媒體,請記者寫了一份內參反映案件情況。內參出來並被呈送黑龍江省主要領導,批示迅速做出,要求查清此案。
2006年1月16日,批示逐級下到綏化市。綏化市檢察院領導批示,“此案應引起重視,不管怎麼説,基本事實是人死在刑警隊了,警察起碼有玩忽職守的責任,為什麼不查清楚呢?”
上述辦案人稱,接到領導批示後,當月慶安縣檢察院查了一下,沒有結果。4月10日,又查了一下,還是沒結果。
此時,該案已被查6次。
“立案”後又擱置近兩年
時任慶安縣檢察院法紀局局長當時解釋,由於案件時間太長,有些證據不好取
一個月後,李樹峰又等到了“立案偵查”的決定。
2006年5月12日,慶安縣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撤銷2004年2月17日作出的不立案決定,並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崔海龍、范志國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
李樹峰説,得知立案後,他隔三岔五到縣檢察院詢問情況,得到的答覆都是正在調查。
7月,慶安縣檢察院第7次復查此案,依舊沒有結果。“上面沒問了,下面也沒有彙報”,上述辦案人稱。
記者了解的事實是,檢察院立案後近2年時間,沒有對案件進行偵查,也沒有對兩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
時任慶安縣檢察院法紀局局長李宇當時對此的解釋是,由於案件時間太長,有些證據不好取,“檢察院的態度是穩中求穩”。
新任檢察長偵結此案
進行第三次法醫鑒定後,四名涉案民警先後被批捕
今年3月,轉機出現。
李樹峰聽説縣裏換了檢察長,“是個挺正直的人”。他立即找到了檢察院,跪在這位新來的檢察長趙德貴面前。
上述辦案人介紹,趙德貴利用三天時間,查閱了檢察院原始偵查卷宗,並聽取了原辦案人的案情介紹。
4月1日,慶安縣檢察院委託中國醫科大學法醫司法鑒定中心,對李福祥屍體進行法醫病理學鑒定。
6天后,法醫鑒定書結論為:李福祥無原發性疾病,如委託單位提供案情屬實,並排除外藥,毒物中毒,不排除因限制性體位造成呼吸、循環功能障礙而致死。
5月5日,慶安縣檢察院正式對崔海龍、范志國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5月7日,對朱松岩以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6月27日,對朱春東以涉嫌刑訊逼供罪立案偵查,並先後將四人批准逮捕。呂洪軍被另案處理。
7次調查均無結果的案件,趙德貴一個月就偵查完結。
不過,一位自稱認識朱松岩的人給出的解釋是,這位新來的檢察長無非“心血來潮”,給警察一個下馬威。
8月31日下午,趙德貴遭陌生人棒襲,一度生命垂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