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6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轉述説,陳水扁知道了臺當局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被判刑十年的結果後,直言不再指望獲得停止羈押。
台北看守所表示,扁在律師會面前不可能獲悉葉盛茂被判刑一事,任何人要接近禁見被告都要先登記,同時全程錄像、錄音,律師也不例外;扁對葉案的消息來源都是律師告知。
鄭文龍昨天下午面會扁時,沒有特偵組人員陪同,僅由所方派員在旁。他説,他還未看到葉盛茂案的判決書,但從媒體得知全案判決書中有一半篇幅詳述扁家洗錢過程,且對陳水扁涉案部分告發,他“責無旁貸”地必須告訴陳水扁“你又被法官告了”。
據他轉述,陳水扁為葉盛茂“抱屈”,預期自己的下場也會和葉案一樣。
按照島內規定,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禁見期間,不得與家人朋友會面,且任何人不得為其裏外傳達信息。陳水扁律師多次“衝撞”規定引起爭議。
責編:李興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