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阿婆在醫院排隊看病排得累了。看病難、看病貴一直遭廣大群眾的詬病 本報記者 林桂炎 攝
點亮
逐步改革以藥補醫機制
取消藥品加成根治藥價虛高
[醫改意見]
實行醫藥收支分開管理,探索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藥補醫機制。通過實行藥品購銷差別加價、設立藥事服務費等多種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同時採取適當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
〔新聞背景〕
成本只有幾十元錢的藥品,經過定價、銷售等環節後,到患者手裏可以高達幾百元。近年來,藥價虛高成為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之一。儘管多次降價,但老百姓感覺並不明顯。據了解,2007年,在醫藥糾風專項治理工作中全國分3批降低了726個品種藥品價格,降價金額達100億元。
[網友意見]
網友“歸去來”(藥品製造商):我在這一行裏搞了二十幾年,看到一任又一任的院長科長醫生吃回扣,而廣大的老百姓卻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藥價虛高,這是一個頑症,只有採取釜底抽薪的辦法才能從根本上徹底根除這一頑症。取消藥品加成就是國家核定每一個藥品品種的成本價以後,每一個縣或者市實行統一的國家藥品採購制度進行藥品採購,藥品到醫療機構以後不加任何一分錢出售給患者。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杜絕藥品回扣之風,從而達到降低藥價,減輕老百姓的負擔。
〔專家解讀〕
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腫瘤科主任林洪生:生産環節的混亂無序和使用環節的不規範是導致藥價虛高的重要原因。逐步改革以藥補醫的機制後,切斷醫生、醫院與藥品銷售商之間的利益鏈條,可以降低老百姓的藥費負擔。
點亮
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保障用藥同時擠掉藥價水分
[醫改意見]
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中央政府統一制定和發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本藥物由國家實行招標定點生産或集中採購,直接配送,減少中間環節,在合理確定生産環節利潤水平的基礎上統一制定零售價。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全部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要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並確定使用比例。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體系藥物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於非基本藥物。
規範藥品生産流通。規範藥品採購,堅決治理醫藥購銷中的商業賄賂。
在近期五項重點工作中,《徵求意見稿》提出:規範基本藥物的生産和配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直接配送覆蓋面力爭達到80%。
[新聞背景]
目前,我國藥物80%是由醫院“開”出去的。有些醫生在開藥的時候,通常會問患者是否公費醫療,是否可以報銷,如果能夠報銷的話,那麼醫生往往會選擇一些比較貴的藥,這樣就導致“看病貴”。
而如果按《徵求意見稿》實施醫改後,醫生和患者都知道應首先在“基本藥物目錄”裏用藥,因為那些藥既有治病效果,又很便宜。
[市民意見]
張女士:如果醫生看病時都能使用“基本藥物目錄”的藥,那當然好,我們可以使用醫保報銷,但關鍵是如何能保證醫生不使用那些回扣高的“高價藥”呢?在用藥時,老百姓與醫生的信息是不可能對等的,使用什麼藥,多半時候還得聽醫生的。如果醫生不按“規矩”辦事,老百姓一樣還是“看病貴”。
也有市民擔心,基本藥物目錄裏的藥物會否太過陳舊,都是價格低、副作用大的藥?“是不是想用好一點、新一點的藥都得自己掏腰包。”
〔專家解讀〕
林洪生: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行招標定點生産或集中採購,這將規範藥品的生産,保障基本藥物的供應,同時還將減少藥品流通的中間環節,有利於擠掉藥價中的水分。
相關專家:十多年前國家曾經有一個版本的基本藥物目錄,但這麼多年來我們很少去參考,因為現在醫學研究發展很快,而裏面的藥物太過時了,藥效不符合醫療一線的需要。基本藥物目錄應該根據醫療一線的實踐,及時更新,收入一些藥效好的新藥,不能一味抱陳守舊。
點亮
完善醫療和藥品價格形成機制
嚴格控制藥品流通環節差價
[醫改意見]
完善政府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客觀反映市場供求情況和生産服務成本變化的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形成機制。
規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其餘由醫療機構自主定價。基本醫療服務價格按照扣除財政補助的服務成本制定,體現醫療服務成本和技術勞務價值。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和醫生提供的服務,實行分級定價。
改革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合理調整政府定價範圍,改進藥品定價方法,利用價格杠桿鼓勵企業自主創新,促進國家基本藥物的生産和使用。對新藥和專利藥品逐步實行上市前藥物經濟性評價制度。對仿製藥品實行後上市價格從低定價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復建設。嚴格控制藥品流通環節差價率。對醫院銷售藥品開展差別加價、收取藥事服務費等試點,引導醫院合理用藥。加強醫用耗材及植(介)入類醫療器械流通和使用環節價格的控制和管理。
[專家解讀]
武漢大學醫學部公共醫學院博士講師王全認為,意見裏有一些細節問題值得討論,最突出的問題就是藥品的定價機制。
王全説,雖説是要改革藥品價格形成機制,但其採取的仍是“政府定價”。藥品雖説是一種較為特殊的商品,但畢竟還是商品,是商品就應該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行事,即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從西方國家較先進的醫療機制來看,越是市場機制規範的地方,其藥品價格更趨於合理。
如果我國仍實行由政府定價的模式,可能仍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藥價過高的問題。只有引入市場模式,加大對藥品的科研開發和促進藥品市場有序競爭,才能建立科學合理的醫藥價格形成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