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首頁|搜視|直播|點播|新聞|體育|娛樂|經濟|房産|家居|論壇| 訪談|博客|星播客|網尚文摘

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滅頂之災 禍起人為--襄汾“98”特大尾礦庫潰壩事故全記錄

 

CCTV.com  2008年09月15日 02:1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山西襄汾9月14日電 題:滅頂之災 禍起人為--襄汾“9?8”特大尾礦庫潰壩事故全記錄

  記者 李志暉 鄒偉

  到13日19時,山西襄汾“9?8”特大尾礦庫潰壩事故已造成254人死亡、34人受傷,為今年以來中國死亡人數最多的一起安全生産事故。14日,孟學農辭去山西省省長職務,副省長張建民被免職。

  連日來,新華社記者在事故現場遇到許多官員、搜救人員以及遇難者家屬。提起這場慘劇,他們説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不是天災,這是人禍!”

  “懸湖”垮壩 禍從天降

  14日中午,30歲的雲合村村民李登峰在農田的新墳前送別了妻子趙冬香。8日早上,趙冬香對丈夫説,想到市場買些菜和肉,預備八月十五過節。聽説垮壩了,正在附近山上打工的李登峰,立即往現場瘋跑。等到了跟前,只見淤泥已經吞沒房子、樹木、車輛……哪有妻子的影子。

  李登峰新蓋的三間屋裏還沒來得及搬進傢具。在地上玩耍的四歲半兒子還沒有意識到,他已經永遠失去了母親。

  8日早上7時50分左右,違法生産的山西襄汾縣新塔礦業公司尾礦庫突然潰壩。約20萬立方米混雜著礦渣的泥水從100多米的半山腰狂瀉而下,頃刻間吞沒了1.5公里長、數百米寬的地帶,其中包括新塔礦業公司辦公樓、部分民居和一個鄉村集市。

  “頂了十多年的‘懸湖’,還是垮了……”一位倖存者喃喃自語。

  事發後,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指示,採取一切有效措施,全力組織搶險救援和傷員救治,認真負責地做好善後工作,徹底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責任。

  受溫家寶總理委託,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馬凱率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人趕到潰壩事故現場,指導搶險救援和善後工作。國務院還成立調查組,徹查此次潰壩事故。

  違法生産 打擊不力

  事故調查組公佈的初步調查結果表明,這起特別重大責任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新塔礦業公司長期違法生産、尾礦庫超儲導致潰壩。

  “只講生産、不講安全,只講效益、不講安全,只講賺錢、不講安全。”時任國家安監總局局長王君用了24個字形容這家鐵礦企業。他同時指出,監管部門對企業的違法生産行為沒有嚴厲打擊,最終釀成大禍。

  發生事故的新塔礦區980平硐尾礦庫建於上世紀80年代,1992年停止使用。2005年新塔礦業公司通過拍賣購買了鐵礦産權。

  陶寺鄉42歲的農民秦耀説:“礦老闆開礦利潤高,對礦工們的安全卻不顧,一下子丟了這麼多人命。”據調查,該公司的安全生産許可證前年被山西省安監局吊銷,採礦許可證于去年8月到期,但直到9月8日早上發生事故,公司沒有停止生産。礦方本應修建新尾礦庫,卻擅自在舊庫上挖庫排尾,選礦挑出來的泥沙和礦洞裏的水都匯集於此,終至潰壩。

  在事故搶險現場回答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王德學詢問時,襄汾縣安監局局長張新如表示,企業的安全生産許可證已被吊銷卻仍在非法生産這一情況他是知道。他稱:“我們下過整改令,但企業不聽。”在回答“為什麼不向政府申請把礦炸掉”的問題時,張新如説:“當時這家公司的採礦許可證還沒有到期。”但事實上,該公司的採礦許可證2007年8月就到期了。

  當地安全生産監管軟弱乏力,而民間聲音也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當地人説,這座尾礦庫的安全隱患,連一個普通村民都能看得出來。雲合村五組60多歲的孔照華説,老壩很危險,但老闆為了省錢,不捨得建新壩。村委會多次向礦上提出趕快採取措施,“但他們就是置之不理。”

  目前,襄汾縣給予縣安監局局長張新如等數人撤職處分。襄汾縣委書記亢海銀、縣長李學俊被停職檢查。

  嚴查徹整 健全機制

  11日,時任國家安監總局局長王君在事故現場會上説,襄汾特大尾礦庫潰壩事故暴露出當前尾礦庫安全工作存在著政府監督管理不到位、企業違法違規生産、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不實的問題。

  山西省多位安全生産專家在受訪時表示,對官員的問責是必要的,但安全生産是人命關天的大事,事前預防比事後問責更為重要,建立安全防控體系是當務之急。山西省安監局局長張根虎説,山西省至今仍有550多座尾礦庫。今後的工作重點將是嚴把安全準入關,避免重復建設。通過兼併重組,徹底淘汰和關閉一批安全基礎條件差的尾礦庫,從根本上改變目前尾礦庫數量多、規模小、安全保障能力低的狀況。

  還有專家認為,一些地方以GDP為政績導向,某些地方官員願意“親商”而不願“親民”:自下而上的呼聲引不起重視,自上而下的監督也就自然失之乏力。而且在一起起事故的責任人受到處理後,總有官員寧願失職後接受責任追究,也不願得罪違法企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其原因就在於:事後受追究的損失遠比嚴格執法得罪企業的要小,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因此,徹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等職務犯罪,必須作為建立安全防控體系的基礎性工作。

責編:王旭

1/1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請您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