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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委昨天召開甕安“6?28”事件階段性處置情況彙報會,建議免去甕安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縣公安局政委羅來平和縣公安局局長申貴榮的職務。同時,要求紀檢監察部門查究甕安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6月28日下午,因對甕安縣一名女中學生死因鑒定結果不滿,死者家屬聚集到縣政府和縣公安局上訪。在接待過程中,一些人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衝擊縣公安局、縣政府和縣委大樓,最終釀成嚴重打砸搶燒事件。
貴州省委在彙報會上表示,這次事件的深層原因是當地在礦産資源開發、移民安置、建築拆遷等工作中,侵犯群眾利益的事情屢有發生,而在處置這些矛盾糾紛和群體事件過程中,一些幹部作風粗暴、工作方法簡單,甚至隨意動用警力。當地黑惡勢力正是利用群眾的這種不滿情緒擴大事端,公然挑戰國家法律的尊嚴和權威,借機擾亂社會、趁火打劫,從而釀成了嚴重後果。
貴州省委表示,對這次事件的處理,必須正確認識和嚴格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一方面,對不明真相、脅從的群眾,應採取批評教育和團結的方法,絕不允許再激化、引發新的矛盾;另一方面,對不法分子要加強調查取證,依法嚴肅處理。
責編: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