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22日電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如何,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個人從業等規定是否嚴格執行,今後都將成為對領導機關、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監督的內容之一。
中共中央近日印發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明確提出將強化監督制約,從多個方面加強對領導機關、領導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
工作規劃提出,要加強對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情況的監督。加大執行政治紀律力度,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中央權威和黨的集中統一,確保黨的十七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重大戰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全面貫徹落實。
工作規劃要求,要加強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情況的監督。圍繞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加強節能減排和生態環境保護、節約集約利用土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重大政策和措施進行監督檢查,防止和糾正違背科學發展觀要求的行為。
工作規劃還提出,要加強對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認真開展對涉及全局性問題、重要幹部推薦任免和獎懲等方面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的監督檢查,保證黨委全委會和常委會議事規則、決策程序的嚴格執行,反對和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
工作規劃還就落實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情況的監督提出具體要求。要重點治理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收受乾股,違反規定插手市場交易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獲取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以及在住房上以權謀私等問題。嚴格執行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個人從業的有關規定。
此外,工作規劃還提出,要加強上級黨委和紀委對下級黨委及其成員的監督,健全上級黨委對下級黨委常委的經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機制。對加強省(區、市)、金融機構、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高等學校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的巡視,工作規劃也提出意見,並指出要加強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統一管理。
責編:孫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