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由於在抗震救災期間擅離職守、搶領救災物資,陜西略陽縣四名幹部5月23日被略陽縣紀委和監察局查處。
略陽縣農業局農經站站長熊小鋒在“5?12”大地震發生後,得知略陽縣城出現一定的安全風險,從5月13日開始擅離崗位,上級單位負責人幾次要求熊小鋒返崗,均被他以種種理由推脫。熊小鋒直到5月17日才出現在單位,造成惡劣影響,因此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
此外,略陽縣法院的朱略安、略陽縣城市監察大隊的杜森兩人在地震發生後,通過私人關係私自搶領十分緊缺的帳篷,被群眾現場舉報,兩人被處以行政警告處分;略陽縣中藥材技術推廣處主任姚正浪(試用期)搶領7頂帳篷,被群眾舉報,姚正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終止試用期免去試任職務。
責編:荀志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