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首頁|搜視|直播|點播|新聞|體育|娛樂|經濟|房産|家居|論壇| 訪談|博客|星播客|網尚文摘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甘肅民政廳:村幹部不得代領代發救災物資

CCTV.com  2008年05月30日 07:4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人民日報  
專題:四川汶川大地震

  記者今天從甘肅省民政廳獲悉:為規範救災款物發放,救助人員名單在村組公示後,要由受災群眾直接到鄉鎮政府領取,村組幹部不得代領代發。

  甘肅省救災款物的發放,由縣級人民政府公佈救助標準、享受救助條件及救災款物數量。鄉鎮政府在發放救災款物時,堅持“群眾評議、村委會申報、鄉鎮審批並直接發放到戶,在村一級張榜公佈”的程序。

  同時,甘肅省紀委、監察廳已與民政、衛生、審計部門組成四個聯合督查組,分赴隴南、甘南、天水等地開展抗震救災款物接收管理使用情況專項督查。對於違紀違法行為,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記者曾華鋒)

責編:趙德禮

1/1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請您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