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發出通告,明確將依法對五類趁災違法犯罪活動從重從快懲處,保障抗震救災工作有序開展,保護廣大群眾生命財産安全。
根據這一通告,公安、司法機關將依法從重從快懲處的五類行為是:編造、故意散佈虛假、恐怖信息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以囤積居奇、
強買強賣、欺行霸市、哄抬物價,生産、銷售偽劣商品等方式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盜竊、搶劫、搶奪、詐騙、哄搶公私財物的;貪污、挪用、倒賣、截留、私分抗震救災款物的;其他擾亂社會治安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
通告還希望廣大群眾積極向公安、司法機關舉報各種違法犯罪線索,協助維護地震災害地區的社會秩序。舉報電話:028─86301176。(記者徐偉 馬利民)
責編:李星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