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審理完畢,被告人在庭審記錄上摁手印。通訊員 陳科 攝
震災後的什邡市,在經歷著疼痛的同時,一股復興力量正在慢慢地甦醒。近日,什邡市政府號召各個單位,儘快恢復正常的生産、生活和工作秩序。
昨天,在什邡市區,開業的商店在增多,交通運輸在恢復,政府機關在堅持上班,受災群眾在一步步得到安置,工作生活秩序正在走向正常。維持和捍衛著秩序的法院,在受災群眾中間,用帳篷搭建起第一座災後臨時審判庭。
5月20日,一件本可以延期審理的刑事案子,在經過什邡市法院的內部討論後,堅持如期開庭審理,法院副院長黃良蓉説:“我們這麼做是想鼓舞士氣,儘快恢復什邡市正常的生産活動。”
現場
救災帳篷中開庭
5月20日,在什邡市人民法院門前臨時搭建的一頂藍色救災帳篷中,一場特別的審判如期開庭審理。
臨時法庭裏,3張從什邡市法院會議室臨時搬來的深紅色會議桌,依次擺出審判長、陪審員、公訴人、書記員的席位。審判長唐新和穿著淺灰色的短袖制服,端坐在審判席上。本應單獨坐在低一級位置上的書記員,因為沒有座位,在短短的審判席上,和審判長擠坐在了一起。
上午11點10分,被告人譚金富在兩名法警押送下到庭,罪名是涉嫌犯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經檢察院批准逮捕。譚金富是同案三人中的一名,其他兩人已在去年開庭審理後被判刑。
唐新和宣佈開庭,和以前不一樣,這次的開場白很特殊:“什邡市人民法院今天在臨時搭建的法庭公開開庭審判譚金富……一案,其原因大家都知道,我們什邡市遭遇了大災難,在這裡開庭審判也是為了大家的安全。希望旁聽人員,在遵守法庭秩序的同時,注意余震給我們帶來的災難。”
簡陋的臨時審判庭上,沒有擴音喇叭,也沒有投影儀器,唐新和的聲音清晰地傳到帳篷外面,30多名旁聽的聽眾,站在這神聖的法庭外,關注著被其他帳篷包圍著的這頂特殊帳篷──上面張貼著“臨時審判庭”五個大字。
在印有“救災”字樣的藍色帳篷群中,“臨時審判庭”最為醒目。
審判很順利,審判長唐新和曾經在去年審判過同案,案情清楚,被告認罪。經過40分鐘的審理,經過雙方陳詞發言,中午12點,案件審理完畢。
這一場在災區帳篷裏的審判,在當地法庭的審判史上是首次,也是震後的第一場審判。唐新和説:“在這個特殊時期,進行這樣的審判,就是想鼓舞士氣,給災區的違法行為以震懾。”
不過,決定是否按地震前原定的日期開庭審理此案,曾經在法院內部引起不同的意見。
爭議
開庭還是不開庭
譚金富一案審理的時間,本來是安排在5月20日開庭。
5?12地震打亂了什邡市法院的一部分工作安排,其中就包括譚金富一案的審理。在5月20日前,法院內部負責人對是否如期開庭審理出現了三種不同意見。
5月22日,什邡市人民法院副院長黃良蓉説,一方意見堅持如期開庭審理;一方意見認為地震後社會秩序混亂,被告人的情緒會出現激動、反常,擔心開庭開不下去。
依法律規定,如遇不可抗力,比如地震等因素,案件審理可以延期進行,直到不可抗力消失可以審理。反對如期開庭審理的人,也是有法可依。
在這兩種意見外,一些沒有參加討論的人員,有著另外一部分意見。黃良蓉説,他們認為,目前什邡市在地震期間的中心工作是抗震救災。所以,其他工作可以往後放。當然最主要的還是擔心余震的危險。
作為臨時法庭的帳篷就搭建在6層高的法院大樓前,法院大樓內部已經出現裂縫,如果余震來臨,怎麼才能躲開?
“心裏還是比較緊張。”唐新和説,他當天進入臨時法庭前,已經仔細考慮過余震到來時的逃生路線。
最後,三方意見經過博弈,副院長黃良蓉、院長陳紅等人最後定奪,決定如期開庭審理,“想以此震懾在救災期間的違法亂紀行為。”
插曲
法警提人要寫承諾書
開庭審理,需要從看守所提取被告人出庭,看守所卻不同意。
被告人譚金富是什邡市人,案發地在什邡市,最後在德陽市被當地公安抓捕,關押在德陽市看守所。
5月20日上午8點40分,什邡市法院馬曉東等3名法警,拿著“提押票”到德陽市看守所提取被告人譚金富。
德陽看守所不讓提。對方解釋説他們正在疏散在押人員,轉移到其他安全的地方去,提取在押人員會引起其他在押人員心裏不安。“如果發生余震出現安全問題,怎麼辦?”馬曉東説,對方堅決不同意。
得知情況,擔任什邡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治安維穩小組組長的市紀委書記唐前衛,立刻打電話給德陽市公安局監管支隊支隊長李晉川,請對方從實際情況出發,請求德陽市公安局支持什邡市法院的工作,給德陽市公安局彙報協調。
經過判斷,德陽市公安局同意提取被告人。不過,需要簽訂一份承諾書,説“出了事情你們負責。”
馬曉東説:“工作這麼多年,這是第一次拿著提押票,還要寫什麼承諾書。”不過,最終3名法警在這樣一份承諾書上簽了字:“承諾書,什邡市人民法院從德陽市看守所提取犯人譚金富……承諾在犯人被提出期間出的任何問題由我院全部負責。”
馬曉東笑著説:“提押票本身就有法律效力,就是要負責的,還簽什麼承諾書?提出來犯人肯定要由我們負責。”在非常時期,從看守所提人並不容易,因為余震不斷。
現狀
開始正常受理案件
案件審理完第二天,5月21日上午,審判長唐新和在震災發生後,第一次進入了法院6樓的辦公室。“外面的墻看不出來裂縫,可樓裏的墻裂得很厲害,辦公室裏一片狼藉。”擔心余震隨時會發生,唐新和從辦公室抱出一台電腦,到樓外的一層臨時建築裏寫判決書。
經過一個上午的工作,當天下午,唐新和順利完成對譚金富一案的刑事判決書。“被告人譚金富犯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
經過院長的審批,當天,判決書送達給當事人。在平時案件多時,判決書很難以這樣的速度送達,現在震災期間,比平時審理的案件少。唐新和説:“説實話,一些案件確實因為地震拖延下來,不過,在震災期間,堅持開庭審理案件,就是鼓舞士氣,希望什邡市的生産活動能早日恢復,審理案子也是生産嘛!”
説話時,一份新的卷宗送到唐新和手裏。“你看,我們現在也開始正常受理案子,並且還有一起是在震災後的案子,被告人涉嫌盜竊受災群眾家中財物,現在已經立案調查,估計6月份能開庭審理。”
在法院的平房餐廳裏,唐新和身旁有不少工作人員,和他一樣,用筆記本電腦正常地辦公。椅子後面的地上有四五個卷著的床舖,唐新和説:“晚上,值班人員就在地上睡,不敢進樓裏睡,擔心余震。”
5月22日這一天,在什邡市道路旁一頂頂花花綠綠的帳篷中,什邡市法院門前這頂挂著國徽和“臨時審判庭”的藍色帳篷,在特殊的時間裏,用特殊形式的開庭警示著,法律的神聖光輝,還護衛著這個城市,和這個城市裏的民眾。
唐新和説:“在這種特殊時期開庭審判,就是要在相對安全的狀態下,保持法律的尊嚴。”(記者 田乾峰)
責編:張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