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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代表呼籲各方按期銷毀化學武器

 

CCTV.com  2008年04月08日 22:31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荷蘭海牙4月8日電(記者尚緒謙)中國外交部軍控司司長成競業8日在荷蘭海牙舉行的《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第二次審議大會一般性辯論中發言,呼籲化學武器擁有國克服困難,確保在公約規定的2012年4月29日的最後期限內完全銷毀化學武器。

    成競業説:“按期、徹底銷毀化學武器是公約的核心宗旨和中心任務,關係到公約的權威和信譽。”他説,今後幾年是化學武器銷毀的關鍵期和高峰期,禁止化學武器組織應高度重視化學武器銷毀的重要性和複雜性,在安排人員、經費、制定工作計劃時,應優先確保與銷毀相關的核查等工作。

    成競業呼籲日本儘快、安全、徹底地銷毀日本遺棄在中國的化學武器。他説,雖然挖掘回收及銷毀準備工作取得了進展,但迄今還沒有一件日本遺棄在中國的化學武器被銷毀。中方敦促日本切實履行公約義務,加大投入,儘早啟動並按期完成銷毀。

    成競業還就改進核查機制、促進化工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等問題闡述了中國的立場。

    他説,中方一貫支持公約的宗旨和目標,全面、認真履行自身義務。中國制定並不斷完善履約立法,建立了國家和地方履約管理部門,形成了覆蓋全國、管理有效的履約體系。中國政府積極致力於公約在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適用,將遵循一個中國原則,積極、務實地尋求解決公約在台灣地區適用的問題。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1997年4月29日生效,是第一個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一整類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國際軍控條約,迄今共有183個締約國。公約審議大會每5年舉行一次,旨在全面審議公約實施情況及科技發展對履約的影響,並制定未來5年的履約計劃。

    禁止化學武器組織成立於1997年5月,目的是實現《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宗旨和目標,確保公約各項規定得到執行。

責編:馮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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