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5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中國國務院近日印發《國務院工作規則》,對剛剛産生的新一屆國務院工作進行了規定。《規則》要求,國務院及各部門要健全重大事項決策機制,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完善群眾參與、專家諮詢和政府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
《規則》規定:
國務院各部門提請國務院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都必須經過深入調查研究,並經專家或研究、諮詢機構等進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論證;涉及相關部門的,應當充分協商;涉及地方的,應當事先聽取意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要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必要時應舉行聽證會。
國務院在做出重大決策前,根據需要通過多種形式,直接聽取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專家學者、基層群眾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國務院各部門必須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的決定,及時跟蹤和反饋執行情況。國務院辦公廳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政令暢通。
《規則》還規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國家預算,宏觀調控和改革開放的重大政策措施,國家和社會管理重要事務、法律議案和行政法規等,由國務院全體會議或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和決定。
責編:趙德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