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澳門2月27日電(記者張家偉)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27日公佈修訂《選民登記法》、《行政長官選舉法》、《立法會選舉法》的諮詢文件,並就此展開公眾諮詢。
建議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提前為年滿17歲的合資格市民作選民登記;取消選民證;提高社團成為法人選民的條件和完善界別或界別分組的確認制度;加強打擊賄選的力度;強化選舉委員會的職能等。
為配合修訂三項選舉法的諮詢工作,特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將從27日開始一連3天,為特區各界人士和團體代表舉行3場關於這次法律修改的解釋會。而後續的解釋會和公開諮詢會則會在3月份舉行。
諮詢期內,澳門市民和社會各界都可以透過電郵、郵寄和圖文傳真等方式,向特區政府行政暨公職局或法律改革辦公室提交有關對修改三項選舉法的意見。
責編:王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