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代表是由黨員分選區選出來的,黨代表對選他的選區黨員群眾負責
南京市白下區近年來針對城區黨建重在選區、社區的新特點,在積極推進黨代會常任制的過程中,突出黨代表的主體作用,以“黨代表進選區”為載體,促進黨代表真正聯絡選區黨員群眾,“對選民負責”,走出一條推進黨代表任期制的新路。
圍繞黨代表履職推進“常任制”
南京市白下區地處老城區,黨建工作有較好基礎。為積極探索黨代會閉會期間發揮黨代表作用的途徑和形式,白下區從2004年開始試行黨代會常任制,重點是把黨代表資源激活,使得黨代表成為任期內活躍的執政資源之一,發揮參政議政、密切聯絡黨員群眾的作用。
2007年9月開始實行的“黨代表進選區”活動,是白下區黨代表在黨代會年會之外的重要履職事項,目的是促進黨代表與基層黨組織、黨員、群眾之間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
白下區規定,217名黨代表每年進社區開展工作或活動至少4次,並明確了黨代表進選區的主要職責:向選區黨員群眾宣講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指導選區黨組織結合實際貫徹區黨代會精神;積極參加選區黨組織的重要工作,了解選區黨組織的建設情況,為黨組織建設出謀劃策;經常深入選區黨員群眾中,傾聽呼聲,反映黨員群眾的意願,維護黨員群眾的正當權益;提高選區黨員群眾政治素質和文明素質,為選區黨員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圍繞本職工作開展情況、發揮參政議政作用、聯絡選區黨員群眾,每年向選區黨員報告工作,接受黨員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