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午夜新聞):經過自2006年4月以來的近兩年過渡期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出通知,從今年起恢復對石腦油等四類成品油徵收燃油消費稅。
這四類成品油是恢復對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按每升0.2元徵收消費稅;恢復對燃料油按每升0.1元徵收消費稅。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此次調整並非新政,而是對2006年4月出臺的消費稅政策的延續。在2006年我國對消費稅的改革中,由於考慮到國際市場原油和成品油價格上漲較快,為保證價格穩定而對這四類成品油實行了一定的減稅優惠,只按照應納稅額的30%徵收,以潤滑油為例,每升只需交7分錢左右的消費稅。
據了解,這次徵稅的四類成品油多屬於工業燃料,因此,不會對消費者産生直接影響。然而對生産企業來説,肯定意味著成本的增加,每噸成本將增加70元左右。
責編:趙德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