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360度):前不久,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限制生産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通知規定從今年6月1號開始,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産、銷售和使用超薄塑料袋,並將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的制度。這兩天,國家標準委和中國輕工業聯合會,已經完成了與此有關三項國家標準的徵求意見稿,並面向全社會徵求意見,來看一下具體的報道。
這三項標準包括了塑料購物袋標準、塑料購物袋環境、安全和標識技術要求以及塑料購物袋快速檢測方法。
與目前正在執行的《商品零售購物袋》標準相比,新標準首次要求生産企業必須在塑料袋或外包裝上標明規格、材質、環境聲明和安全聲明。
中國塑協塑料再生利用專業委員會副會長 董金獅:比如要求塑料袋重復使用,還有些安全聲明,不要讓嬰幼兒接觸。另外,塑料袋如果是食品用的必須打上食品用字樣。
在質量管理方面,新標準要求生産食品用塑料袋的企業要建立原材料、進出貨的詳細記錄,保證産品的可追溯性。生産企業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國家指定檢測機構的質量抽查,並且推行快速檢測方法。
中國塑協塑料再生利用專業委員會副會長 董金獅:這樣,進貨時,商家可進行復檢。
責編:石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