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朝聞天下):在北京話裏,故意刮蹭他人車輛或急剎車造成他人車輛追尾叫做“碰瓷兒”。
北京就有這麼一位出租司機王某,在9個月的時間裏,竟然故意製造了27起交通事故,通過“碰瓷兒”多次騙取對方錢財。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最近開庭審理了此案。
根據公訴人提供的證言,2006年的4月14日晚6點,一名司機在海淀區大柳樹北口,準備並線右轉。並到一半時,停在右後側非機動車道的出租車突然向前行駛,一下撞到了並線司機的右側車門。事故發生後,出租車司機王某並不同意找保險公司,而是向並線司機索要1500元修車費和3天的份子錢。根據現場情況,交警認定是並線司機的責任,經調解,王某獲得700元現金賠償。
而在接下來的9個月裏,類似的事故竟然在王某身上發生了27回。在海淀、朝陽、豐臺等路段,均出現過王某駕車刮蹭他人車輛、或急剎車造成他人車輛追尾的事故。
2007年2月,王某因“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
被告人 王某:
我駕駛出租車12年,我嚴格的遵守法律法規,我都沒看見他們,都是意外。
公訴人:
將近30起這種交通事故,作為一個整體,完全能夠證明,被告人王某以騙財的目的,實施交通肇事。
法院將擇日宣判這起案件,通過這起案件,也給司機提個醒,行車時一定不要開鬥氣車,儘量謙讓,也不要讓有意碰瓷的司機鑽了空子。
責編:張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