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首頁|搜視|直播|點播|新聞|體育|娛樂|經濟|房産|家居|論壇| 訪談|博客|星播客|網尚文摘

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 正文

廣東人大代表質疑勞動合同法 呼籲出臺細則作調整

 

CCTV.com  2008年01月24日 08:15  來源:金羊網  
專題:2008年地方兩會

  鄭龍輝:新法制定須聽企業意見

  鄭龍輝1958年出生,廣東電白人。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廣東省勞動模範。廣州市金輝建築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廣東省第十屆、第十一屆人大代表。

  廣東省第十屆、第十一屆人大代表鄭龍輝日前在省人大會議上提出了《關於我省儘快完善<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的建議》的提案,引起與會者與媒體的高度關注。他在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目前新勞動合同法存在著不少爭議,有針對性地出臺配套的細則是當務之急,但一定要充分考慮勞資雙方的現實與觀點,通過進一步的規範給社會創造一個和諧、穩定、持續的勞動關係。

  勞動法無助勞資和諧

  《勞動合同法》出臺後,用人單位都在忙著“規範”用工形式。現在的爭議是,這種形式上的“規範”是否能達到“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穩定的勞動關係”這個目標呢?鄭龍輝提出質疑。

  記者(以下簡稱“記”):作為人大代表,又是企業家,你是如何評價《勞動合同法》的?

  鄭龍輝(以下簡稱“鄭”):立法者的立法初衷和目的是美好的,但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夜,無論外資、國企、私企,還是事業單位,很多都在忙著“規範”用工形式。普遍的做法是不再直接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而改由勞務派遣公司派遣;花錢買斷老員工工齡,以避免和他們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或者乾脆裁員。

  記:更多企業的態度是怎樣的?

  鄭:據我了解,不少企業目前抱著謹慎的態度,等待著細則的進一步明細化,再決定下一步對策。所以,這是一個很關鍵的時候,我建議廣東省能夠根據廣東勞動用工的特殊情況,制定《廣東省新勞動合同管理細則》,減少勞資雙方的不必要對立和內耗,降低法律博弈與維護成本。

  細則可提供調整空間

  “法律通常顯得原則化和彈性化,細則出臺才是最值得關注的。尤其是一些用人單位反應強烈的條款,有可能通過細則方式調整過來。”鄭龍輝認為細則不宜草率出臺,要經過充分討論協商,定出一個勞資雙方都比較滿意的方案。

  記:勞動合同法最大的問題是什麼呢?

  鄭:在於大大增加了社會成本和企業管理成本。勞動合同法實際上是一部由政府起草的勞動合同,工人和企業都要“無條件接受”。當勞資雙方都不買賬的時候,政府的運作成本就會很高。

  記:如何讓細則改變這種狀況呢?

  鄭:在新法中,有一些模糊的地方會增加勞資雙方的爭議。比如,如何界定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曠工7天還是3天呢?當勞資雙方有異議時,是企業説了算還是哪個部門認定呢?這些都需要細則去完善的。

  記:細則具體要關注哪些問題呢?

  鄭:比如,實施細則要對“派遣的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間的關係”做出明確界定,使派遣企業了解到自己有多大的生存空間。另外,“非全日制用工”在《勞動合同法》中並沒有展開細談,實施細則要對此進行定義解釋。同時,實施細則若能對《勞動合同法》中的“上崗錄用條件、帶薪培訓的定義”等具體內容進行解釋細化,將有助於避免企業與員工之間在“服務期”等方面出現勞資糾紛。

1/2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請您糾錯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