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朝聞天下):在剛才的今天早知道裏,我們已經看到了,從今天開始,我國政府將對一些重要商品和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在這段時期內,漲價必須提前申報。
那麼,什麼是臨時價格干預?這次臨時價格干預可能針對哪些商品?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為了防止經營者利用市場波動串通漲價、哄抬價格等,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利益,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價格法》第三十條明確規定:當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部分價格採取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等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價格法》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執行法定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可以處以罰款。
國家高度重視物價上漲對百姓生活的影響,本月9號,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了保持物價穩定工作;14號又召開國務院全國保障市場供應加強價格監管電視電話會議,提出了當前依法加強市場價格監管的四項措施。兩次會議都提到,近期將對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14號的會議明確提出,近期價格監管工作將主要針對糧、油、肉、禽、蛋、飼料、液化氣等重要商品,對達到一定規模的生産企業實行提價申報,對達到一定規模的批發、零售企業實行調價備案。
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包括
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
規定限價
實行提價申報制度和調價備案制度
《價格法》規定
經營者不執行法定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
責令改正 沒收違法所得 並可以處以罰款
1月9日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研究部署保持物價穩定工作
1月14日
國務院全國保障市場供應加強價格監管電視電話會議召開
國務院全國保障市場供應加強價格監管電視電話會議提出
依法加強對糧 油 肉 禽 蛋 飼料 液化氣等重要商品價格的監管工作
對達到一定規模的生産企業實行提價申報
對達到一定規模的批發 零售企業實行調價備案
責編:張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