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朝聞天下1月14日播出):快過年了,很多人也開始都忙著高高興興的置辦年貨了。可貴陽的王女士卻因為在超市購物,惹了一肚子的不痛快。工人日報的報道説,王女士在超市購物付完款後,隨手就把覺得沒用的購物小票扔掉了。可誰知在出口的地方,超市工作人員要檢查小票。沒有就不讓離開。這一做法可把王女士氣著了,認為超市的做法是對消費者的侮辱。超市方面也覺得委屈,超市常丟東西,無奈之下,只有通過檢查購物小票來證明顧客是否付了錢。
對此,有律師説,超市的行為已經涉嫌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有權説“不”。不過,我有點不太明白:光看小票,不看物品,超市這麼做有多大意義?
責編:劉亞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