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360度):2007年12月5日晚23時,山西洪洞瑞之源煤業有限公司井下發生瓦斯爆炸,這起重大安全事故,造成105人死亡。我們從山西晚報得到的消息,今天,備受關注的“12.5”重大責任事故案在洪洞縣開庭審理。王東海、王宏亮、孔惠平等19名被告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非法買賣爆炸物、非法採礦等犯罪出庭受審。
檢察機關指控,王東海、王宏亮等14名被告人,作為瑞之源煤業有限公司的實際投資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員以及生産一線指揮人員,在明知該礦存在諸多安全隱患的情況下,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加大開採量和非法開採9號煤層,致使瓦斯爆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發生,應當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該礦事故發生後,王東海、孔惠平等6名被告人故意延遲不報,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應當以不報、慌報安全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外,檢察機關的起訴書中還指控:孔惠平、高建民等4名被告人,在明知井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情況下,仍組織人員下井生産作業,導致事故發生,應當以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了解,洪洞縣“12.5”重大責任事故中的其他被告人,也分別被以非法買賣爆炸物罪、玩忽職守罪和窩藏罪等提起公訴。
責編: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