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朝聞天下):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近期連續接到多起消費者投訴,反映他們參加了所謂的“短信競拍商品”活動後,産生了高額的手機信息費。
今天的新華每日電訊的報道中説,上海消委會在調查中發現,此類活動的主辦者並不具有從事拍賣活動的法定資質。而且在短信競拍過程中,消費者無法及時了解競價動態,只能依靠猜測出價,活動缺乏第三方監督,承諾的獎品常常無法兌現。更可氣的,無論競拍成功與否,消費者每次出價都要支付高於普通短信十倍的信息費。
提醒:不要貪圖獎品、盲目參與這種短信競拍,最後白白付出高額的手機信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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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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