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朝聞天下):國務院辦公廳昨天發出通知,要求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明確城鎮居民不得購買農民住宅和小産權房。
通知指出,任何建設需要將農用地和未利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都必須依法經過批准。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不依法經過批准改變土地用途都是違法行為。
通知強調指出,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産權房”。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個人簽訂協議將農用地和未利用地轉為建設用地。
通知説,對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建設項目,規劃、建設、房産、工商等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或許可,電力、市政公用企業不得通電、通水、通氣,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
責編:張托雅
更多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