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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下月起施行

 

CCTV.com  2008年01月09日 00:20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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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午夜新聞):建設部、財政部近日聯合發佈《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這個辦法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和監督都作出明確規定。將從今年2月1日起施行。

    這個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墻體、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等。

    管理辦法對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費用如何分攤都有明確規定,如: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管理辦法還明確了四項費用不得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支出,包括:

    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依法應當由相關單位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

    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因人為損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需的修復費用;

    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費用。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墻體、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等。

    四項不得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支出的費用:

    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依法應當由相關單位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

    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因人為損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需的修復費用;

    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費用。

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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