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朝聞天下):中國青年報報道了這樣一件事。昆明市的何老先生由於病情惡化住進了醫院,治療了一個月剛有所好轉時,醫生就請他出院。在一年半內轉院13次。
醫院解釋説:根據雲南省醫保中心的規定,每次住院一最多一個月,每次治療費用多最高1萬元,時限一到,不管病情如何,患者必須出院,如果想以同一病種再次入住同一家醫院,必須等15天后。
但雲南省醫保中心表示,限制住院時間和住院費用是違背醫療原則、損害參保人員的利益。醫院為什麼這麼做?
醫保中心給醫院下定額,“醫保零利潤,醫院負利潤”,因此,一些醫院充分利用醫保定額,將定額指標分配給每個科室,超額部分只由科室自己承擔 ,於是,各科室又把定額轉嫁到病人頭上。 所以,一些醫院為使收入最大化,盡可能延長病人住院時間,另一方面,病人的費用一旦超過定額,就想方設法讓病人出院或採用分解住院。迫其轉院,以防止超支後醫保中心扣款。分解住院成了醫院套取醫保基金新招數。
責編:尚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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