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午夜新聞):為穩定國內糧價、確保國內糧食安全,經國務院批准,我國從今年1月1日起對小麥粉、玉米粉、大米粉等糧食制粉實行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
對2007年12月31日前已簽訂、將在2008年6月30日前執行且確實無法調整的糧食制粉出口合同,企業可通過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上報商務部。
國家發改委對外經濟研究所所長 張燕生:“在我們貿易的措施中間,這是最嚴厲的,所謂配額管理,它是一個數量的控制手段, 就是説價格高也好低也好,收益多也好少也好,拿不到配額,就不能夠出口”。
這項政策是我國繼去年12月20日取消糧食及其制粉出口退稅和今年1月1日實施加徵臨時關稅之後,而採取的另一項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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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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