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朝聞天下):日前,浙江省一批縣市(區)設立獎勵制度,鼓勵有功的“民間和事佬”。民間和事佬可以説是基層調解員的一種形象説法。獎勵制度規定“民間和事佬”每調解一件糾紛,公共財政即給予最多100元的獎勵或補貼。今天的工人日報解讀這種做法的積極意義:
一、民間“和事佬”堪稱和諧社會潤滑劑,這種基層調解員制度能為黨和政府分憂、為信訪分流、為法院減負、為公安解壓、為群眾解愁;二,民間“和事佬”是種愛管閒事的角色,往往吃力不討好,時間一長積極性自然下降,補貼提高積極性。
工人日報認為,浙江這種“以獎代補”的形式更為重要的是公開承認和肯定人民調解員的作用,其意義遠遠大於獎勵的意義。需要指出的是,民間調解不能與法律相悖,司法行政主管機構應該加強對人民調解員法律方面的培訓。
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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