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中國新聞):國臺辦今天(26日)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應邀出席發佈會的國臺辦法規局副局長張萬明介紹,大陸又有21家仲裁機構計劃聘請台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聘請台灣仲裁員的大陸仲裁機構將達到37家。
張萬明介紹,從1998年至今,大陸已有16家仲裁機構聘請了台灣地區的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目前,這些仲裁委員會共聘任台灣仲裁員48名,受理涉臺案件一千多件,受理案件數量和類型呈逐年增加之勢。
為了滿足兩岸日益擴大的經濟、文化交流和人員往來的需要,目前又有21家仲裁委員會擬聘請台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
國臺辦法規局副局長 張萬明:大陸仲裁機構聘請台灣地區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對於促進涉臺仲裁工作,保護臺胞權益,提升投資環境,推動兩岸仲裁機構和仲裁人員的交流,起到了積極作用。
張萬明指出,《仲裁法》規定,仲裁委員會應當從公道正派的人員中選任仲裁員,其中有幾項條件必須符合,包括:從事仲裁工作滿八年;從事律師工作滿八年;曾任審判員工作滿八年;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並具有高級職稱;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貿易等專業工作並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
另外,發佈會上,國臺辦發言人李維一海透露,今年11月底,中華供銷合作總社所屬的上海市果品有限公司和北京市果品有限公司與台灣雲林縣物流中心協商簽訂了採購160余噸台灣葡萄柚等水果。目前這批來自台灣的葡萄柚已經陸續抵達了上海和北京,將在元旦前投放這兩個城市的市場。
責編:楊磊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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