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午夜新聞):20號發佈的《安全生産領域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歸納概括了十類安全生産領域的違紀行為和30種具體表現形式,並且明確了相關的處分規定。
解釋規定,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安全生産領域,有下列十類情形和30種具體表現形式的,將依照《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的相關規定處理:
(一)利用職權干預安全生産相關事項
(二)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産方針政策
(三)違反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或者審批
(四)違反規定批准提供危險物資
(五)未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審查驗收安全生産設施
(六)違反規定使用安全生産作業
(七)違反規定使用安全生産證照
(八)違反規定進行生産、經營、管理
(九)違反規定投資入股或者經商辦企業
(十)出具虛假報告等與事實不符的文件材料
中央紀委將依據《解釋》的相關條款,加大安全生産領域打擊違法和反腐敗力度,懲處失職瀆職和權錢交易、官商勾結等腐敗行為。
責編:趙德禮
更多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