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權力三分"等制度要求,解決權力過分集中和不受約束的問題
黨的十七大報告在"堅定不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一章中,以專節論述完善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機制,提出"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
《?望》新聞週刊獲悉,根據新的部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正在加緊研究制定;按照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要求優化政府機構設置;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明確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職責權限,探索實現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接受本刊採訪的專家指出,加強對權力的制約,特別是對領導幹部、人財物管理使用等關鍵崗位的監督和制約,將成為今後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指向之一。
政改始終針對權力過分集中
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是改變權力過分集中和不受約束的重要手段。專家指出,中央始終高度關注這一問題,並採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中央黨校教授王貴秀總結指出,改革開放以來,這方面的改革包括:建立離退休制度,逐步廢除幹部領導職務終身制,順利實現新老交替,不斷增強黨和國家的生機和活力;為著手解決黨政不分,取消黨與政府重疊的"對口部",並一度減少黨政(政府)兼職;不斷完善人大制度,充分發揮其職能特別是立法職能,加強民主法制建設;多次進行機構改革和行政體制改革,實行公務員制度;大力推進司法制度改革;不斷完善多黨合作制度,發揮各民主黨派參政議政的職能和作用;不斷探索和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和建立村民自治制度,加強基層民主建設;從多方面探索和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機制,加強民主監督;努力探索執政黨自身建設的規律和依法執政的方式,等等。
我國近30年來推行政治體制改革,一向持積極、慎重、有序的態度。表現在具體方式上,即是廣泛的基層試點。據悉,在過去一段時間,我國所有政治體制改革,包括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公推直選等,均在縣(市)或以下進行過試點。
與此同時,最近幾年,我國政改的發力點逐漸上移。如對黨內民主,中央在建立起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定期報告工作並接受監督制度後,十七大又進一步規定地方各級黨委常委會向委員會全體會議定期報告工作並接受監督;擴大政治局委員預備人選的範圍,且媒體對此作了公開報道。這表明,政治體制改革和民主建設呈現"上下呼應"的新態勢。
對政改的另一個促進,在於保持較為寬鬆的輿論環境。十六大以來,對政治建設的討論更加充分,一定範圍內引發了各種不同思想觀點的表達和爭論。對此,黨的決策層採取了相當寬容的態度。王貴秀教授認為,這對發展政治民主,促進社會和諧有著積極的建設性作用。
專家普遍指出,隨著十七大報告所説"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推進黨務公開,營造黨內民主討論環境"的制度化、規範化和貫徹落實,自由寬鬆、民主討論的環境定將得到鞏固和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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