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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記錄]兩個人的時光──肖志軍

 

CCTV.com  2007年12月17日 22:48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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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社會記錄12月17日播出):

    報紙報道

    肖志軍的父親

    肖志軍

    肖志軍

    視頻截圖

    11月21日,一名叫做肖志軍的湖南衡陽籍男子,將懷孕生病的妻子送到了北京市朝陽醫院京西分院。當時孕婦的情況已經非常危急,需要立即進行剖腹産手術治療。考慮到肖志軍的經濟情況,醫院決定為其開通綠色通道進行欠費治療,但是根據我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肖志軍需要在妻子的手術單上簽字確認,醫院才能對其進行手術。但是,在這樣的危急情況下,不管醫院和其他病人如何勸説,肖志軍就是拒絕在妻子的剖腹産手術單上簽字。

    肖志軍:如果簽字的話,醫生就更有理由了,更有理由,更有理由明目張膽,把我老婆整死,可以害死她。我不簽字,他就不敢害死她,我是這樣想的,我有很多無奈。

    雖然肖志軍拒絕簽字的理由確實讓人無法理解,但是由於他意識清楚,作為患者家屬,他拒絕簽字就意味著醫院無法單方面給肖志軍的妻子進行手術。

    趙院長:因為法律規定,國務院頒布的有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33條有個規定,在做這種一切醫療,不管是有創無創的醫療情況下,一定要經得患者,患者家屬的同意。

    就這樣,在僵持了三個多小時之後,肖志軍依然沒有在妻子的手術單上簽字,醫院也因為管理制度的嚴格規定未能給他的妻子進行手術。最後,肖志軍的妻子李麗雲終於不治身亡,孩子也沒能保住。

     

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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