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午夜新聞):14號下午,保監會在北京舉行聽證會,就保險行業協會提出的交強險降保費、提保額的新方案進行聽證。
交強險,全稱叫“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為了保護交通事故受害者,國家強制要求機動車主必須投保的一個特殊的保險品種。根據保險行業協會提出的新方案,方案擬將交強險責任限額由現行的6萬上調至12萬,同時對現行費率標準42個車型中的16個進行費率下調,據測算涉及64%的車主,下調平均幅度為10%左右。
聽證會上,保險行業協會回顧了交強險運行第一年的經營數據,全年保費收入507億元,實際賠款支出139億元,各類經營費用140.7億元,按國內核算口徑是虧損39億元。而從成本費用支出明細來看,僅保險公司的行政管理費用就超過91億元,佔比達18%。不少聽證代表對此表示質疑。個人投保人代表、空軍北京軍械修理廠的袁方認為,交強險還沒有形成對投保人利益的保障機制,消費者不知道保險公司各項花費是否合理,
聽證代表 袁方:“交強險不是商業險,我們沒有買與不買的選擇,理所應當有知情權和表決權。”
聽證代表 靳強:從去年7月1日到今年6月30日賠付支出是139億,經營費用是141億。經營費用高於賠付費用。就目前情況來看,我們無法排除保險公司故意在財務上作出技術處理和做盈虧的可能性。
而保險業協會認為,這個費用水平並不高。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 陳東輝:從2006年全行業的財務報表匯總數據看,保險公司經營其他保險業務的費用佔保費比重為18.6%,而交強險首年雖然有一些一次性的前期投入,但費用率仍相對較低,為18.2%。
由於對交強險費用水平觀點不一,即使是同為投保人代表,對於費率和保額也存在不同觀點
聽證代表 魏文濤:希望國家能把死亡賠償的限額再進一步提高.
聽證代表 劉旭升:我有什麼説什麼,一味降低保費、提高保額,未見是好事,為什麼這麼説呢?很容易激發起來新一輪的碰瓷。
雖然是費率調整聽證會,但是各界代表除了關注交強險保費和保額之外,還認為交強險存在一些制度缺陷。許多代表認為“財産無責賠付”應儘快取消。甚至乾脆就在交強險中剔除財産責任。
據悉,保險協會將綜合各方意見,儘快重新擬訂方案。專家表示,我國金融行業第一個聽證會的結果值得期待。
交強險原本是一個“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社會公益性險種,但現在卻引來了這麼多的爭議和質疑。專家認為,這主要是與一些社會狀況和制度上的原因有關。
交強險是一種強制保險,在我國的一億多機動車只要上路就必須上這種保險,然而至今在街道上 ,沒有交強險標誌的車輛就不在少數,交強險實施了一年,承保率約只有38%,這就意味著街上從你面前駛過的機動車,10輛裏超過6輛都沒有交強險。
當前,我國交通事故發生率在全世界處於較高水平。以2006年為例,我國的萬車死亡率是6.6,即每1萬輛車造成的死亡人數是6.6個人,按現在的投保率計算,我國平均每575個車主要負擔賠付一個人的死亡。而同期美國和日本平均每5千多個車主負擔賠付一個人的死亡。交通事故發生率越高,就必然導致交強險保費越高,保額越低,這是交強險在保障額度和償付能力之間面臨的“兩難”。
而從國際經驗看,各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都享受國家財政支持。比如,如由商業保險公司代辦,則政府給予一定的代辦費,公司無需承擔盈虧結果;或者由保險公司進行商業經營,政府給予營業稅減免等,公司盈虧自負。但在我國,交強險的經營模式尚未清晰,目前在政策層面並沒有明確保險公司是替政府代辦還是在商業經營,這也使得商業保險公司所處的“角色”十分尷尬。我國目前的交強險規定,在責任限額內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即不論被保險機動車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過錯或過錯程度有多大,只要造成受害人的人身或財産損害,保險公司都要在該責任限額內負責賠償。如此賠償原則,不僅拉升了交強險的定價水平,還導致“別人撞了我,我沒責任反而要賠錢給他”的不合理現象出現,修理廠攛掇車主或保險人員騙賠的情況也時有發生。雖然賠償限額並不高,但保險公司付出的管理成本卻很高,而這塊成本最終還是會體現到費率水平上。
由於和我們每個人的利益都相關和信息的不透明,交強險從誕生的第一天起就爭論不休,保監會今天召開的聽證會可以説在信息披露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是今後如何完善制度,如何壓縮成本,使交強險回到本位,更加注重人身的保障,大大降低經營成本,從而進一步降低保費,提高保額,可能是相關部門和保險公司面臨的挑戰,也是我們社會公眾更關心的問題。
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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