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朝聞天下):法制日報今天關注了一起犯罪分子利用ATM機犯罪的案例。福建省晉江市的廖某雲在銀行存了十二萬六千元,在ATM機上取錢時,卻被犯罪分子安裝的針孔攝像頭竊取了密碼和卡號,於是這十多萬元被犯罪分子分24次轉賬成功。
鉅額存款被盜,誰之過?又該誰承擔?福州市晉江市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審判決:銀行承擔70%的主要責任,支付原告近九萬元現金,而原告廖某自己承擔30%的責任。
理由:1 銀行疏于管理或安全保衛措施不力 2 廖某對密碼保管不善,或未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以及安全防護義務。
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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