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朝聞天下):有手機的人應該都有這樣的惱火一刻:
夜深人靜,手機響了,聲音還很大,打開一看,原來是一條推銷産品的短信廣告,讓人氣憤。
中國工商報關注短信廣告的法制問題。
相關專家認為,我國需要制定相關的法律保護手機用戶的權利和自由,我國是全球擁有手機量最多的國家,大量的短信廣告給運營商帶來的利潤也是豐厚的,既然手機短信有強迫收看的性質,那就應該有相應的對手機用戶的補償機制。
國外做法:
英國倫敦的手機廣告運營商以每月217條免費短信和43分 鐘免費電話換取用戶每天接受6條短信廣告的許可。
美國某移動公司方式是接受一條手機廣告換回一分鐘免費通話。
另外,在西方國家,用戶接受到這種干擾生活的短信廣告,完全可以以“騷擾”或者“干擾正常生活”為由來起訴運營商。
責編:尚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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