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午夜新聞):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勞動合同法》就將正式實施。《勞動合同法》新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不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有關負責人明確指出,這種“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鐵飯碗”和“終身制”。
《勞動合同法》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王小姐是北京某公司的一名員工,臨近年末,和公司裏許多員工一樣,王小姐這次特別關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公司職員 王丹:我們在底下經常聊,感覺是不是簽了這個合同就拿到鐵飯碗了,幹好幹壞也都一個樣了,反正合同裏也沒有簽約期限的限制。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有關負責人表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意味著“鐵飯碗”和“終身制”。因為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實際上還是可以通過協商一致,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同時,在符合法定情形的條件下,用人單位也可以單方面解除這種勞動合同。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勞動工資司勞動關係協調處處長 桂楨:比如當勞動者出現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者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是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後還不勝任工作的,以及用人單位在經營方式調整,生産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情況下,可以有依法裁員的權利。所以可以看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是鐵飯碗,也不是永久員工。
這位負責人表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方面有利於改變我國勞動合同短期化嚴重的現狀,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勞動者的就業穩定性,另一方面《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也保證了用人單位員工進入和退出的流動性,保持了勞動力市場的活力。
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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