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午夜新聞):即使是一個沒有工作的人,只要今年炒股或賣房凈所得超過12萬元的,從明年1月開始,也要進行納稅申報了。這是國稅總局15號公佈的新要求。
這就是國稅總局新修訂的《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表》,其中“股票轉讓所得”和“個人房屋轉讓所得”首次被明確列入申報行列。有關專家表示,把這兩項單列出來,主要是在今年股市、房市火爆的背景下,達到提示公眾注意的目的,同時也便於國家對這兩項個人所得進行統計。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院長 郭慶旺: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當中有一個第九條,規定説,就對股票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准實施。而這個條款有一個註釋,註釋裏明確説,現股票轉讓所得暫免徵稅。因此,從目前來看,對股票轉讓所得是不徵稅的。
記者:對於新的申報表中增設炒股所得,國稅總局的説法也是申報不等於徵收。專家告訴我,和印花稅會突然上調不同,炒股所得在我國的稅收體系中是一個新的稅收項目,它的推出需要研討、審批,需要一系列制度和技術上的安排。如今年獲利,明年虧損,那麼明年要不要返還稅收等一系列問題。因此短期內我國對炒股收入徵稅的可能性不大。
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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