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午夜新聞):全新修訂的《節約能源法》經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明年4月1號起施行。新《節能法》增加了對建築、工業、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領域的節能管理規定。
新《節能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節能目標責任制和節能考核評價制度,將節能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對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考核評價的內容。
此外,修改後的《節能法》進一步明確了不執行、不落實節能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並將一系列節能激勵措施寫入法律。比如,新《節能法》規定,對於未向購買人明示所售房屋的節能措施、保溫工程保修期等節能信息的房地産開發企業,由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節能信息作虛假宣傳的,由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為體現市場調節和政府管理的有機結合,新《節能法》還專門新增了“激勵措施”一章,明確國家實行財政、稅收、價格、信貸和政府採購等政策促進企業節能和産業升級。如新《節能法》明確規定,中央財政和省級地方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技術研究開發、節能技術和産品的示範與推廣、重點節能工程的實施等。
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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