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7月02日 13:42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專題:香港回歸十週年
“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是人們熟悉的治港方略。無論是“一國兩制”還是高度自治,都離不開人,也就是港人。
回歸以來,香港是否實現了“港人治港”?港人又是如何治港的?
要了解“港人治港”,首先要了解回歸之前的情況。1997年7月30日之前,香港是由港英當局管治的,最高權力者港督由英國派來。香港的行政大權長期是由英國官員控制的,雖然華人公務員甚至高級官員逐漸增加,但是決策大權始終在英國人手中,華人官員只是執行者。也就是説,回歸之前是“英人治港”,港英當局執行的政策,始終是從英國的利益出發的。
回歸之前,中國的中央政府就為回歸後香港的“港人治港”做了許多準備工作,其中最重要的是制定和頒布了香港基本法,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港人治港”。有了這一法律的框架,“港人治港”就有了可靠的保障。
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在回歸前根據基本法産生,並獲得中央政府的任命。以行政長官為首的特區政府主要高官以及立法會主席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全部由香港的中國公民擔任。香港的高度自治權力來自中央政府,以行政長官為首的高級官員由中央任命並且向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這是“港人治港”的前提。
“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港人是擁有居留權和定居香港的人士,其中大部分是中國國籍的居民,但也有數十萬的外國國籍但又擁有香港居留權的居民。這些在香港工作和居住的外國籍香港居民,也是港人的一部分。
最近有香港報紙刊登文章,認為香港並非“港人治港”,而是外國人治港,其理由是,香港是重要的國際金融中心,也有比較完備的法制,但是與此有關的重要金融機構和法律界的高層有許多外國人,作者據此得出了這個結論。我覺得這個結論是無法成立的。香港長期以來是金融中心,不僅是金融業,許多行業都有外國專業人士任職,他們不僅必須具有相應的專業資格,還必須擁有經驗。專業人士,特別是公營機構的高層管理者,往往是由特區政府在全球範圍公開招聘和挑選的,絕少出現魚目混珠的情況。根據香港的入境條例,中國內地和外國人士,只要合法長期在港居留,就可以成為香港居民。在香港工作和生活的外國籍居民的合法權利受到法律保護,他們是港人的一部分。中國籍港人構成了香港特區政府以及立法會、司法系統的主體,外國籍港人在金融和法律界的任職,並不影響“港人治港”,或者説,也是“港人治港”的組成部分,符合基本法,也反映了香港作為國際化都市的特點。
香港不僅真正實現了“港人治港”,而且治理得很不錯。回歸後經歷了亞洲金融風暴和非典的考驗,進一步鞏固了香港的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三大中心地位。港人能治港,港人能治好港,過去的10年以及今後的歲月都將證明這一點。(何亮亮 作者為香港鳳凰衛視評論員)
責編:荀志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