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
收費混亂 收入過高 監管不力
──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解剖壟斷行業幾大熱點
新華網北京6月25日電(記者 鄒聲文、周婷玉)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6月25日下午分組審議反壟斷法草案。大家結合法律草案的有關規定,深入解剖了一些壟斷行業長期存在的問題,建議草案進一步加強對壟斷行業的監管,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好好解決手機單向收費問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進行二審的反壟斷法草案規定:國有經濟佔控制地位的關係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其“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嚴格自律,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專營專賣的地位損害消費者利益”。
王茂林委員説,有些行業,如電信業本身是提供服務的,現在卻成了一個壟斷機構。“電信市場現在很混亂,今天一個套餐,明天一個套餐,把老百姓都搞糊塗了。”他説,“單向收費是國際通例,到現在為止,中國還不實行。結果各地紛紛採取行動,搞變相的單向收費,為什麼?”
“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但電話費比美國、歐洲都高。中國老百姓為什麼要承受這麼昂貴的電話費?”王茂林説,“這些電信機構每年利潤上千億,該讓點利給人民,體現以人為本。”
王茂林接著就反壟斷法草案説,壟斷行業如果關係國計民生,屬於重要的、特殊的,涉及國家安全的,就應該保護。至於那些屬於服務性質的機構,保護的結果可能是老百姓付出的代價過高。
他提出,希望反壟斷法把手機單向收費問題好好解決一下。“這個問題拖了六七年,到了該解決的時候了。”
“壟斷企業收入過高損害國家利益”
楊興富委員説,許多壟斷行業關係國家經濟利益,對這些行業的經營者進行保護是必要的,但要加強監管。
為此他建議,草案不僅要禁止這些行業的經營者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專營專賣的地位損害消費者利益,也要禁止其損害國家的利益。“這種情況是存在的,有的把國有資産變賣了,或者轉到自己辦的企業中去。有些國有經濟佔控制地位、實行專營專賣行業的企業,把經營者的工資定得很高,這也是一種侵害國家利益的行為。”
“國有資産是國家的,利潤是職工創造的,最後只有少數人拿高工資,這是侵害國家利益的表現。”楊興富建議,一方面要對國有資産加以保護,另一方面也要把少數經營者提高少數人工資的做法確定為侵害國家利益的行為。
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王新懷與楊興富的觀點相近。“壟斷企業當前比較突出的問題是利用其壟斷地位獲得特殊的集團利益,獲取特別高的收入,造成很大的收入反差,由此導致社會的不平衡、不和諧。這是老百姓反映比較強烈的問題,建議草案作出相應規定。”
“監管部門對壟斷行業不能過於袒護”
列席本次常委會會議的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吳昌元從政府監管的角度提出,政府有關部門要站在全社會而不是本行業的角度,加強對壟斷行業的監管,不能過於袒護。
他説,反壟斷法尤其要關注涉及國計民生或者帶有公共服務性質的行業。“監管部門要注重公眾的利益和成本的國際化水平。”
“電信行業的問題已經引起許多人的憤慨,但沒用,他們就是不改。”吳昌元説,“這裡確實存在國家經濟安全問題,以及我們作為發展中國家對涉及民生行業的保護問題。但要注意,這裡還有一個保護過度的問題。”
吳昌元以汽車産業為例説明“過度保護”現象:“以往我們關起門來,把境外的汽車企業堵在外面,實行高關稅,實際上是把技術擋在門外。近些年,我們通過政策調整,汽車價格下來了,避免了發展中國家要以超出發達國家的價格購買這些産品的現象。”
“目前電信行業也是一樣,價格也太高了。如何解決呢?”吳昌元最後還是回到了電信領域,“我認為根本問題還在於政府的監管。政府監管部門要克服袒護自己主管行業的傾向。我們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演變來的,往往主管部門聽自己行業的意見比較多,顧及到社會的意見相對較少。”
吳昌元指出,監管部門要考慮電信這種服務的國際平均價格,不能長年累月保護高於國際平均價格幾倍甚至幾十倍的價格體系。“如果這樣保護下去,最後的結果就是保護落後。”
責編:王壹霖